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硫氯耦钛材料绿色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、非重大变动情况分析说明(验收前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硫氯耦钛材料绿色制造项目
建设单位: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原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)
建设内容:主要利用18%的酸性水与还原钛反应,将还原钛中的铁及其氧化物和其他金属氧化物等杂质去除,经过滤烘干后得到纯度为85%的人造金红石(TiO2),规模为30万吨/年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、非重大变动情况分析说明(验收前),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23年5月24日—2023年6月20日(共20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)
联 系 人:彭部
联系电话:0391-3126532
通讯地址: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工业园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,雪莲路以,北经四路以西
附件1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硫氯耦合钛材料绿色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.pdf